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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丘氏大宗谱·总谱·卷十·方志丘氏录(一)陕西省(凤翔府<郿县

字号+ 作者:大宗谱编纂委员会 2016-08-03 10:29

4、郿县

西周时,称郿为王畿之地。先秦自文公始,至宁公、出公、武公、德公,有五代秦王在郿境建都,凡85年。秦孝公时,于县东渭水南置武功县。秦统一后,设郿县。东汉永平八年(65),迁武功县于渭水北城,权臣董卓在境内筑“郿坞”城,俗称小长安。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郿县更名平阳县。西魏大统四年(538),又改名郿城县。北周天和三年(568),废郿城,移周城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周城县更名渭滨县。大业二年(606),又改称郿县。唐贞观八年(634),废凤泉县入郿县。元代,升郿县为郿州,并设柿林县,后又降为郿县,并废柿林县。此后至1957年,县名沿用。

1958年,郿县并入周至县。1961年,又恢复郿县。1964年,郿县改为眉县。今眉县属宝鸡市。

《郿县志》(清乾隆四十四年)等,丘氏相关条目六条。

 

1.邱和 兼能(唐 人物 郿县)

《陕西通志》(清雍正十三年)卷五十六 人物·廉能:(唐)

邱和,洛阳人。徙居郿。重气侠,娴弓马,仕周开府仪同三司。入隋,为右武卫将军,历资、梁、蒲三州刺史。以寛惠著名,拜代州刺史。炀帝北廵,馈献精腆,帝用为博陵太守。和善抚吏士,得其心。大业末,海南苦吏侵,数怨畔,帝以和所莅淳良,拜交趾太守。抚接尽情,荒境安之。隋亡,陈款归国,谒见高祖,语平生,欢甚。和时已老,以稷州其故乡也,令为刺史以自养。卒,谥曰“襄”。(《唐书》本传)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七 人物·宦绩:(唐)

邱和,洛阳人。徙居郿。周、隋间,历资、梁、蒲三州刺史,以寛惠著名。大业末,海南苦吏侵,数怨叛,帝以和所吏淳良,拜交趾太守。抚接尽情,荒境安之。隋亡,陈款归国,高祖令为稷州刺史。卒,谥曰“襄”。

 

《郿县志》(清乾隆四十四年)卷十一 传录:(唐)

邱和,河南洛阳人。后徙家郿。少重气侠,娴弓马。长乃折节自将,仕周开府仪同三司。入隋,为右武卫将军,封平城郡公,历资、梁、蒲三州刺史,以寛惠著名。汉王谅反,使卒衣妇人衣,袭取蒲州。和挺身免,坐废为民。宇文述有宠,和倾心附纳。俄,以发武陵公元胄罪,复拜代州刺史。炀帝北巡,和馈献精腆。至朔州,而刺史杨廓无所进,帝不悦。述甚称和美,帝用为博陵太守。诏廓就,视和为式。后帝过博陵,和上食加丰,愈喜。由是,所过竞为珍侈献,自和发也。然和善抚吏士,得其心,迁天水郡守,入为左御卫将军。大业末,海南苦吏侵,数怨畔,帝以和所莅称淳良,而黄门侍郎裴矩亦荐之,遂拜交趾太守。抚接尽情,荒境安之。炀帝崩,而和未知。于是,鸿胪卿宁长眞举郁林附萧铣,冯盎举珠崖、番禺附林士宏,各遣使招和,不从。林邑西诸国数遗和明珠、文犀、金宝,故和富埓王者。铣闻利之,命长真以南粤蛮俚攻交趾。和遣长史高士廉率兵击走之。郡为树石勒其功。会隋骁果自江都来,乃审隋亡。和即陈款归国,而岭峤闭阻,乃权附铣。铣平,遂得归。诏李道裕即授和交州大总管、爵“谭国公”。和遣士廉奉表请入朝,诏其子师利迎之。及谒见,高祖为兴,引入卧内,语平生,欢甚,奏九部乐飨之,除左武侯、大将军。和时已老,以稷州其故乡也,令为刺史以自养。寻,除特进。贞观十二年,卒,年八十六。赠荆州总管,谥曰“襄”,陪葬献陵。有子十五人,多至大官,而行恭最为知名。

 

《郿县志》(清乾隆四十四年)卷十八 旧志胜录:

邱和,系出后魏邱敦氏,是为十姓拓跋。太和中,诏自代北徙洛阳,而邱氏又徙郿,仍称“洛阳邱氏”。又,邱林氏并改邱氏,亦虏姓。或曰:太公封齐,都营丘,其支庶居营丘者,以丘为氏,故《左传》有邾大夫邱弱。后世居世,多列膴仕,或留万年,未必居郿也。(乡哲世系)

 

2.邱师利 纪事(唐 人物 郿县)

《郿县志》(清乾隆四十四年)卷一 地录·县之沿革:

《隋书·地理志》:扶风郡旧置岐州。大业二年,改为郿。

《唐书·高祖纪》:郿贼邱师利、李仲文来降。

又,《邱行恭传》:大业末,聚兵万人保郿城。

 

3.邱行恭 勇略(唐 人物 郿县)

《陕西通志》(清雍正十三年)卷五十八人物·勇略:(唐)

邱行恭,(和子,郿人)善骑射。大业末,与师利聚兵万人保郿城,人多依之,群盗不敢窥。境后原州奴贼围扶风,行恭率五百人诣营,奴帅长揖,行恭手斩之。乃率其众与师利迎秦王于渭北,拜光禄大夫。累从战伐功多,迁左一府骠骑,锡劳甚厚。隐太子诛,以功擢左卫将军。贞观中,从侯君集平髙昌,封天水郡公,进右武侯将军。髙宗立,迁大将军、冀陜二州刺史。致仕,卒,谥曰“襄”,陪葬昭陵。初,从讨王世充,太宗与诸骑相失,惟行恭从。贼骑追及,流矢着太宗马。行恭回射之,发无虚镞,贼不敢前。遂下拔箭,以己马进太宗,步执长刀,大呼导之,斩数人,突阵而还。贞观中,诏凿石为人马象拔箭状,立昭陵阙前,以旌武功云。(《唐书》本传)

 

《郿县志》(清乾隆四十四年)卷十一 传录:(唐)

邱行恭,有勇,善骑射。大业末,与师利聚兵万人保郿城,人多依之,群盗不敢窥。境后原州奴贼围扶风,太守窦琎坚守。贼食尽,无所掠,众稍散,归行恭。行恭遣其酋说贼共迎高祖,乃自率五百人负粮、持牛酒诣贼营,奴帅长揖,行恭手斩之。谓众曰:“若皆豪杰也,何为事奴乎?使天下号曰奴贼?”众皆伏,曰:“愿改事公。”行恭乃率其众与师利迎谒秦王于渭北,拜光禄大夫。累从战伐功多,迁左一府骠骑,锡劳甚厚。隐太子诛,以功擢左卫将军。贞观中,坐与兄争葬所生母,废为民。从侯君集平高昌,封天水郡公,进右武侯将军。高宗立,迁大将军、冀陜二州刺史。致仕,卒,年八十。赠荆州刺史,谥曰“襄”,陪葬昭陵。行恭所守严烈,僚吏畏之,数坐事免,太宗思其功,不逾时辄复官。初,从讨王世充,战邙山,太宗欲尝贼虚实,与数十骑冲出阵后,多所杀伤而限长堤,与诸骑相失,唯行恭从。贼骑追及,流矢着太宗马。行恭回射之,发无虚镞,贼不敢前。遂下拔箭。以己马进太宗,步执长刀,大呼导之,斩数人,突阵而还。贞观中,诏斵石为人马象、拔箭状,立昭陵阙前,以旌武功云。子神绩,见酷吏传。(《唐书》)

 

4.邱神绩 酷吏(唐 人物 郿县)

《郿县志》(清乾隆四十四年)卷十一传录:(唐)

邱神绩,(来俊臣传)天授中,人告子珣(来)、兴(周)与邱神绩谋反,诏来俊臣鞫状。初,兴未知被告方,对俊臣食,俊臣曰:“囚多不服,奈何?”兴曰:“易耳。内之大瓮,炽炭周之,何事不承?”俊臣曰:“善!”命取瓮,且炽火,徐谓兴曰:“有诏按君,请尝之!”兴骇汗,叩头服罪。诏诛神绩,而宥兴岭表,在道为仇人所杀。神绩者,行恭子,为左金吾卫将军。高宗崩,后使害章怀太子于巴州,归罪神绩,下迁叠州刺史。俄,复故官,佐俊臣为惨狱,遂见倚爱。博州刺史琅邪王冲起兵,拜神绩淸平道大总管讨之。州人杀王,素服出迎,神绩尽杀之,凡千余族,即拜大将军。(《唐书·酷吏传》)

 

5.邱嵩 监生(明 选举 郿县)

《陕西通志》(清雍正十三年)卷三十二 选举:

明 馆学生 邱嵩,给事中。(一作岳姓,郿县监生。)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八 选举:

明 郿县 例监邱嵩,给事中。(邱,一作岳。)

(注:《郿县志》(清乾隆四十四年)、《郿县志》(清宣统二年),为“岳嵩”。)

 

6.邱潾 知县(清 职官 郿县)

《续修陕西通志稿》(民国二十三年)卷十七 职官:

清 凤翔府 郿县知县邱潾,嘉庆十一年七月十六日补任。

5、麟游县

秦,置麟游县。汉沿秦制。隋义宁元年(617),易名为麟游郡,兼置麟游县,并在麟游西置普润县。时麟游郡领麟游、普闰、上宜三县。元大德九年(1305),并普润于麟游。此后至1957年,县名沿用。

1958年,麟游、凤翔、岐山三县合并,称凤翔县。1961年,恢复麟游县。今麟游县属宝鸡市管辖。

《续修陕西通志稿》(民国二十三年),丘氏相关条目一条。

 

1.邱玉考 忠节(清 人物 麟游县)

《续修陕西通志稿》(民国二十三年)卷九十七 人物:

忠节(同治七年)邱玉考,纠众击贼,力竭死之。(县志)

6、汧阳县

汉高祖二年(前205),设隃麋县。北周天和五年(570),易名汧阳县,兼为汧阳郡治,因县城设在汧河之阳(北岸)而得名,不久郡废。后两经迁治,于明嘉靖二十六年(1517),徙今址。此后至1957年,县名沿用。

1958年,撤销县制,归并陇县。1961年,恢复汧阳县。1964年,汧阳县改名为千阳县。今该县隶属宝鸡市。

《汧阳县志》(清道光二十一年)等,丘氏相关条目二条。

 

1.邱储秀 教谕(明 职官 汧阳县)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五 官师:

汧阳县 教谕 邱储秀。(万历年间任)

 

《汧阳县志》(清道光二十一年)卷六 官师志:

教谕 邱储秀。(万历年间任)

 

2.邱源 典史(明 职官 汧阳县)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五 官师:

汧阳县 典史 邱源。(弘治年间任)

 

《汧阳县志》(清道光二十一年)卷六 官师志:

典史 邱源。(弘治年间任)

7、宝鸡县

秦武公十一年(前687),设虢县。东汉,废入雍县。秦孝公时(前361—前338),设陈仓县。汉高祖十二年(前195),改为蒯城县,不久复名。后魏大统十六年(550),移苑川入陈仓,改名陈仓县。唐至德二年(757),改为宝鸡县。此后至今,县名沿用。今宝鸡县属宝鸡市管辖。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等,丘氏相关条目二条。

 

1.邱长春 古迹(元 人物 宝鸡县)

《续修陕西通志稿》(民国二十三年)卷一百三十二 古迹:(宝鸡)

关尹喜故宅,在县境。(志不详)《偃曝谈余》曰:宝鸡有尹喜故宅。其地张三丰、邱长春、马丹阳、王重阳、刘纲、樊夫人、秦弄玉仙迹多有。通仙观,即益门鎭,有张、邱二眞相遇仙迹。(以上邑志)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一 舆地·宝鸡山川:

磨性山。县东七十里。邱长春烧丹之所。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一 舆地·宝鸡古迹:

淸风台,县南六十里。元真人邱长春建。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三 祠宇·宝鸡庙宇:

成道宫,县东南六十里。一名长春观,邱眞人住址。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七 人物·仙:(元)

邱处机,登州栖霞人。金大定间,隐居磻溪,日乞一食,行则一蓑,人谓之“蓑衣先生”。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卷二山川:

磨性山,在县东七十里。背倚周原,前临渭水,相传邱长春烧丹之所,有墨刻山图。

安康董诏诗:

矗峰入层霄,森然俯太壑。

冈峦纷萦纡,灵气自盘礴。

崖削树骈附,泉高珠迸落。

远揖关尹宅,横带虢叔郭。

地旷眺难穷,天低云易阁。

昔闻逃虚客,寂焉此栖泊。

心静莲塘澜,跌深石室凿。

本空尘外缘,宁须他山错?

磨性何以名?毋亦后学钥。

万里附燕驿,千年冷表鹤。

淸风白云香,碧嶂丹靑托。

境尊仙灵宅,蹊交游历囗。

朅来当秋暮,双泉溯连崿。

稍入情为移,久之心俱瀹。

回飙惊樵径,归咏辞林薄。

却顾嵚崎途,苍烟横略约。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卷二 山川:

香岩,在县东南六十里。相近有淸风台、天眞洞。相传为邱长春修真处。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卷七 祠祀:

常宁宫,在虢镇。旧志:相传秦时建,历汉、唐、宋、元、明,皆有修葺。规制崇闳,凭高临下,秦山千里之胜一览无遗。明道士张静琴住此。以宫中无井,祷神开凿遇石窦,涌出淸泉,有文记之。又有邱长春题“虚亭词”,见《金石》。

杨章程诗:几间茅屋隔尘寰,淸爱流泉静爱山。采药一仙云外去,巢松双鹤雨中还。床头浊酒从教醉,世上浮名总是闲。赢得幽居多景趣,蓬莱应不比人间。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卷七 祠祀:

混元洞,在县东七十里。旧志:在磨性山,山下左右流泉汇为莲池。再上,为邱长春丹房。东有圣母殿,殿旁有池。混元洞在丹房后,岩下有二石如升,极光润,曰“磨性石”。其余洞壑甚多。绝顶石墙如城,洞辟四门。中为三淸殿,明宏治辛酉年增修。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卷七 祠祀:

启灵观,在县东南四十五里。贾志:邱长春避暑处。淸溪泉出其旁。有钟一,天顺甲申年邑令王纶造。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卷七 祠祀:

成道宫,在县东南五十里。有天真、烟霞二洞。旧志:宫为邱长春成道处。本名磻溪观,元以长春为国师,因诏改名成道宫。有元碑三,《道德经》石柱一,明正统丁卯年钟一。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卷十三 古迹:

靑风台,《马理通志》:台在县东南六十里。元真人邱处机所筑。西倚飞云之壁,东临漱玉之溪,北眺渭波,南依山色,中引淸风,故名。吕韦有记。

婺源戴文兴诗:

客卧云台观,□为丹诏起。

不对黄白术,惟陈均平理。

一夫罔弗获,修行无逾此。

美利溥当时,高风照前史。

踵接三百年,谁与长春子?

帐殿谒雪山,前席临辽水。

问之一天下,不嗜杀人是。

一奏穆如言,民有春台喜。

曾闻杖藜踪,披蓑临渭涘。

息机既有洞,凭眺复遗址。

深树交扶栏,荒台没石齿。

惟有万古月,曾照蹑双屣。

千秋华山麓,共作来者企。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卷十四 金石:

长春真人邱处机题“虚亭词”。(水龙吟)

 

2.邱扆徽 县丞(清 职官 宝鸡县)

《宝鸡县志》(民国十一年)卷六 官师:

清 县丞 邱扆徽,广东大埔县人。举人。乾隆四十八年署篆。

8、陇州

春秋时,筑汧邑,继为秦襄公二年(前776),都此。战国时,秦宁公二年(前714)设县,治汧邑。西汉高祖元年(前206),分汧县西部设郁夷县。西晋,改称陇关县,寻废,辖地仍归汧县。北魏,在汧县置东秦州及陇东郡,后于今县东南设汧阴县。西魏,改东秦州为陇州、汧阴县为杜阳县。隋,罢陇州。唐武德元年(618),复设陇州。此后至清末,州名沿用。民国二年(1913),改陇州为陇县。今陇县属宝鸡市。

《陇州志》(清雍正三年)等,丘氏相关条目三条。

 

1.丘濬 艺文(明 人物 陇州)

《陇州续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八 艺文志·记:

重修西镇吴山祠记  明翰林院侍讲 丘濬 琼台人。

西镇吴山祠,在陇州之南五峰之下。山川环合,林谷幽邃,一尘不到,万物长春,俨然蓬莱仙境,宜乎神之所依焉。昔唐崇祀典,始封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之神,俱立祠以祀。宋、元相沿,历加美号。国朝肇兴,聿昭古制,因天祀天,因地祀地,因岳镇海渎而隆其祀礼,悉去其历代加封溢美之号,止以山水直名其神。由是,名正言顺,神乐人钦,甚盛典也。洪武十二年,奉敕重建是祠。凡国有故,必遣廷臣赍香帛祝文以告;民有水旱疾疫,必端一诚庄以祷。随感而应,捷于桴鼓影响,西人咸有赖焉。永乐中,合凤翔、平庆三郡之民重加改造,殿堂亭馆巍然翼然,规模闳壮。宣徳、正统间,相继有作,又光于前,岁久寖敝。天顺八年春,都宪项公忠巡抚至陇,顺拜祠下,徘徊周览,慨然有重修之意。顾谓知州陈俊曰:“朝廷崇建古祠,有司所当作兴,其设法修饰之!”知州遂谋于郡守侯君瓒,经营措置,共成其美。又与同知张翓、判官蒋勤、吏目戴祥,率一州之好善者争先趋事,以相其役。仍举道流窦遇眞为住持,分领诸徒,奔走効劳,交赞其功。先修吴镇正殿寝宫东西二庑,次修御香亭、吴山门。与夫祭器有库,宰牲有房,院粮有仓,以及官僚斋宿之所,道流栖息之室,俱整齐完固,焕然一新。先是,三郡协力兴作,上下咸称为难。兹乃一州竭力独造,知州之用心可谓勤矣。今遇眞具述本末,属翰林检讨、西洮梁翰来请文刻石,以示永久。予惟岳镇海渎,皆名山大川英灵之气萃,而为神受敕褒封,表镇方岳,济民利物,功化莫测。上命天下有司立祠以祀之,皆为保民计也。今知州之作新祠宇,钦崇祀典,何莫非保民之心哉?每春秋祭享,至诚感神,风雨节而寒暑时,五谷熟而人民育,实群黎之福也。予喜祠之重新,故详著其实,以垂不朽云。

 

2.邱宪文 忠烈(明 人物 陇州)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七 人物:

忠烈(崇政七年,流寇陷陇城,一时死者五十三人。俱经题请,以殉义表扬建祠。今列其姓名)邱宪文,生员。

 

《陇州志》(清雍正三年)卷六 人物志:

明(崇祯七年,流宼陷城,一时死者五十三人。俱经院题请,以殉义表扬建祠。善善从长,应并录之,以励风化云尔)丘宪文,生员。

 

3.邱维周 训导(清 职官 陇州)

《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卷五 官师:

陇州 训导 邱维周。(顺治十年)

 

《陇州志》(清雍正三年)卷四 官师志:

清 训导 丘维周,顺治十二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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