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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丘氏大宗谱·总谱·卷十·方志丘氏录(一)直隶省(广平府<清河

字号+ 作者:大宗谱编纂委员会 2016-08-02 16:53

6、清河县

秦,置厝县。西汉,为厝县、信城县、清阳县、武城侯国地。东汉,厝县改为甘陵县,信城、清阳两县亦省入甘陵县。三国魏,改甘陵县为清河县。北魏太和七年(483),置斌强县。北齐天保七年(556),析清河县西北境设武城县,后又将清河县改置为贝丘县。隋开皇六年(586),武城县改名清河县,贝丘县改为清阳县。唐武德九年(626),省斌强县入清河县。宋熙宁四年(1071),省清阳县并入清河县。此后至今,县名沿用,而辖域屡有变化。今清河县隶属河北省邢台市。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等,丘氏相关条目五十二条。

 

1.邱氏 谱序(宋 艺文 清河县)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 卷十七 杂志:

附:朱晦翁《邱氏族谱·序》

王制重世官,尊有爵也;《春秋》重世禄,尊有功也;太史公始为世谱,尊有亲也。旌德于旗常,铭功于钟鼎,联亲于图系,图系之所载,曰:某也亲,某也疏,分支别派,瓜瓞相承,派以辨其异,宗以统其同,而水木本源之义,昭如日星而不紊矣。昔武王以孝王天下,周公以孝相天下,而子思子称之曰: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万古达孝之实,悉归于此矣。今邱氏之为谱也,其亦能师继志述事乎!

新安晦庵 朱熹拜撰

附:文天祥《邱氏族谱·像赞》

世以谱传,而不能以像传。能所以传者,必先人勋业著于当时,道德鸣于斯世,乃能留其像。与凡模容,虽盛而不久,夫亦无谱之故也。邱氏谱像,灿然可传,千百年间而弗失,祖功宗德,开卷一览,非善能述者能之乎?

吉州 文天祥书

按:邱氏,明初自山西洪洞移来。其族谱溯自李唐,以邱行恭为远祖。行恭从太宗战王世充,邙山之役,太宗马中流矢,行恭拔箭,以已马进。后太宗诏斲石为人马像、拔箭状以旌其功。自此,代有显宦,故宋以来,名人所题谱序积成卷轴,有宋张浚、胡铨、朱晦翁、文天祥等题词,纸色墨光,斑剥陆离,洵足昭示来兹。考谱系,邱崈在南宋有盛名,素主复仇,独不附韩侂胄北伐,宜为诸君子所嘉许也。谱序佳者甚夥,因晦翁、文山尤奕世景仰,故附此。如后人将原文拓出,尤善。

 

2.邱如嵩 举人(明 选举 清河县)

《畿辅通志》(清雍正十三年)卷六十五 选举:

明 举人(嘉靖戊午科)邱如嵩,清河人。

 

《畿辅通志》(清光绪十年)卷三十八 选举:

明 举人 广平府(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邱如嵩,清河人。南直扬州府同知。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五 选举:

明 举人(嘉靖戊午)邱如嵩,清河人。扬州府同知。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十 选举:

明 举人 清河县(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邱如嵩,南直掦州府同知。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乡举(嘉靖)丘如嵩,(戊午科)见任直隶扬州府同知。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举人(嘉靖戊午)丘如嵩,历任扬州府同知。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邱如嵩,嘉靖戊午举人,扬州府同知。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科举:

明 举人(嘉靖三十七年戊午)邱如嵩。

 

3.邱汝蒿 仕宦(明 选举 清河县)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

明(仕宦职衔)邱汝蒿,南直扬州同知。

 

4.丘泽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明嘉靖二十九年)卷十 选举志:

明 岁贡(正统)丘泽。(清河)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五 选举:

明 清河岁贡 邱泽,通政经历。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岁贡(景泰)丘泽,通政司经历。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岁贡 丘泽,任通政司经历。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岁贡 邱泽,通政司经历。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科举:

明 贡生 邱泽。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

明(仕宦职衔)邱泽,通政司经历。

 

5.丘世隆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五 选举:

明 贡生(清河岁贡)邱世隆,泗水县丞。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岁贡(嘉靖)丘世隆,山东泗水县丞。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岁贡 丘世隆,任山东泗水县丞。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 岁贡 邱世隆,任山东泗水县丞。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岁贡 邱世隆,山东泗水县丞。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科举:

明 贡生 邱世隆。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

明(仕宦职衔)邱世隆,山东泗水县丞。

 

6.丘贡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六 选举:

明 监生(清河)邱贡,睢州州判。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九 选举:

明 功例出身(清河县)邱贡,睢州州判。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例贡(正德)丘贡,睢州判官。水功,加正七品俸。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例□ 丘贡,任睢州判官。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贡,任睢州判官。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贡,睢州判官。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年)卷十 人物志:

明(仕宦职衔)邱贡,睢州判官。

 

7.丘资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六选举:

明 监生(清河)邱资,莒州吏目。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九 选举:

明 功例出身(清河县)邱资,莒州吏目。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例贡(正德)丘资,贡兄。山东莒州吏目。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例□ 丘资,贡之兄。任山东莒州吏目。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资,贡之兄。任山东莒州吏目。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资,贡之兄。山东莒州吏目。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

明(仕宦职衔)邱资,贡之兄。山东莒州吏目。

 

8.丘恒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明嘉靖二十九年)卷十四 恩泽志:

明 恩例 丘恒,清河人。(援嘉靖年例)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六 选举:

明 监生(清河)邱恒,栖霞主簿。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九 选举:

明(功例出身)清河县邱恒,栖霞主簿。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例贡(正德)丘恒,资之子。山东栖霞主簿。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例□ 丘恒,资之子。任山东栖霞主簿。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恒,资之子。山东栖霞主簿。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

明(仕宦职衔)邱恒,资之子。山东栖霞主簿。

 

9.丘宜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明嘉靖二十九年)卷十四 恩泽志:

明 恩例 丘宜,清河人。(援嘉靖年例)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六 选举:

明 监生(清河)邱宜,龙游主簿。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九 选举:

明(功例出身)清河县邱宜,龙游主簿。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例贡(正德)丘宜,资从子。浙江隆游主簿。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例□ 丘宜,资之侄。任浙山龙游主簿。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宜,资之侄。任浙江龙游主簿。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宜,资之侄。浙江龙游主簿。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

明(仕宦职衔)邱宜,资之侄。浙江龙游主簿。

 

10.丘密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明嘉靖二十九年)卷十四 恩泽志:

明 恩例 丘密,清河人。(援嘉靖年例)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六 选举:

明 监生(清河)邱密,重庆照磨。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九 选举:

明(功例出身)清河县邱密,重庆照磨。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例贡(嘉靖)丘密,宜弟。四川重庆照磨。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例□ 丘宻,宜之弟。任四川重庆府照磨。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宻,宜之弟。任四川重庆府照磨。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密,宜之弟。四川重庆府照磨。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

明(仕宦职衔)邱密,宜之弟。四川重庆府照磨。

 

11.丘田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明嘉靖二十九年)卷十四 恩泽志:

明 恩例 丘田,清河人。(援嘉靖年例)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例贡(嘉靖)丘田,资之子。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例□ 丘田,资之子。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田,资之子。

 

12.丘九仞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六 选举:

明 监生(清河)邱九仞,临淮县丞。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九 选举:

明(功例出身)清河县邱九仞,临淮县丞。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例贡(嘉靖)丘九仞,宜之子。直隶临淮主簿。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例□ 丘九仞,宜之子。任临淮主簿。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九仞,宜之子。任临淮主簿。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九仞,宜之子。临淮主簿。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

明(仕宦职衔)邱九仞,宜之子。临淮主簿。

 

13.丘铎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 例贡(万历)丘铎。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 例□ 丘铎。

 

14.丘锻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九 选举:

明 制举荐辟(旧志丛举)邱锻。(未详出身,附记于后)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丛举选拔)丘锻。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丛举选拔)邱锻。

 

15.丘铫 贡生(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九 选举:

明 制举荐辟(旧志丛举)邱铫。(未详出身,附记于后)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丛举选拔)丘铫,任代州同知。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丛举选拔)邱铫,任代州同知。

 

《清河县志》(清光绪九年)卷二 选举:

明 邱铫,代州同知。

 

16.邱桓 例监(明 选举 清河县)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 例监(职员附)邱桓,资之子。任山东栖霞主簿。

 

17.丘官 封赠(明 选举 清河县)

《广平府志》(清乾隆十年)卷十六封荫:

明(封增)清河邱官,以子如嵩赠知州。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九 人物:

明(貤恩)丘官,知州丘如嵩父。

 

《清河县志》(清康熙十七年)卷十三 选举:

明(封赠)丘官,以子如嵩贵,赠奉直大夫、东平州知州。妻李氏,封太宜人。

 

《清河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卷三 选举:

明(封赠)邱官,以子如嵩贵,赠奉直大夫、东平州知州。妻李氏,封太宜人。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 人物志:

明(封赠)邱官,以子如嵩赠知州。

 

18.丘瓒 墓志(明 人物 清河县)

《广平府志》(清光绪二十年)卷六十三 志余·补遗:(明)

邱瓒,清河人。宏治间,属粟二百石助修儒学。

 

《清河县志》(明万历九年)卷十一 艺文志:

吏部主事王道撰《丘东庄墓志铭》一篇。其文曰:嘉靖庚申春,国子生资与其弟贡卜合葬其亲,谋谒铭于予,乃以予客罗君琮为先容而以邑宰张君所为状造门。余念之,曰:“人之欲显所生者,恒借誉于铭,然以善私亲者,诬以言殉人者谀。诬与谀,君子弗由也。铭匪征也。其难哉!”二子泣拜曰:“然,吾无以葬吾父也。惟先生哀之!”复念之,曰:“古者中馈之闲,无非无仪妇人而殉以私,诬且谀有大焉者。铭妇人而匪征也,其尤难哉!”二生又泣拜,曰:“然,吾无以葬吾母也。惟先生终哀之!”乃取阅其状,状曰:广平清河有义士者,以丘为姓,以瓒为名,以廷器为字,以山为高祖,以均亮为曾祖。以伯达为祖,以仁礼为父。若母,以周为正室,以高为继室,以高之妹与项为侧室。以高所出资、项所出贡为子,以冯氏、杜氏为子妇。以田为孙,以白氏为孙妇。以适史景阳者为女,以适典膳孙坡尹义聘白氏及初在室者为孙女。早以义为官,晚以庄为号,则所谓东庄翁者也。问诸罗君,曰:“然然而可以征矣。”状曰:东庄翁之为义也,博人之颂公也。谛谛其干,则博者附矣。颂于庠序,曰:尝出粟二百余石,以代吾师生之歉也。颂于宗党,曰:尝分田,以给吾侪之无恒业也。颂于闱里,曰:尝以粟布活吾数十人之阽于莩也。颂于行旅,曰:尝以赀通吾往来孔道之隘也。颂于县吏、阖境之士民,曰:尝以齿德专吾乡饮之席而益谦卑也。五颂者,义之干也。问诸罗君,曰:“然然而可以征行矣。”状曰:东庄翁少而志儒,长而业农,志圉而亨后,业硕而谢纷,以是没身焉。将卒,前资、贡、田而敕之,曰:“力耕苦读,先业是属,书香是续,勖哉!孙子无忘吾嘱,可谓敦笃矣!”问诸罗君,曰:“然然而可以征教矣!”状又曰:高夫人之事翁也绍周,以淑养亲,以孝广孠,以豫逮下,以不妚忌,抚子女以慈与严。而项之事之也以恭,人皆贤之。问诸罗君,曰:“然然而可以征妻道矣,可以征妾道矣,可以征母道矣,故世源而衍,行序而周,教质而文,可以征外矣。妻从而虑,妾承而成,母仪而仁,可以征内矣。征斯信,信斯公,信则匪诬,公则匪谀,可以铭矣。”铭曰:财以裕人,义以裕身;非宁裕身,裕其闺门。樛木累累,螽斯诜诜。东庄之原,有隆者坟。征斯铭斯,慰其子孙。考德者谁?视此刻文。

 

《清河县志》(民国二十三年)卷十四 慈善志:(明)

邱瓒,宏治间输粟二百右主修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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