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序,是指族谱编纂者或者其请名人撰写在族谱正文之前,概述编谱宗旨、意义和经过,介绍始祖源流世系,评价族谱内容的文章。
各地历代谱序,是各地历代先贤记叙其当地丘氏源流世系以及族谱形成和发展的珍贵史料,是中华丘氏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今和未来对族谱和源流世系进行比较研究的关键依据。全面收集、整理和编纂各地历代谱序,对于我们溯明祖源、理清世系、保存历史原貌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为确保本卷内容完整、翔实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丘氏大宗谱·编纂总方案》,特制定本卷编纂方案。
一、本卷名称
本卷名称为《中华丘氏大宗谱·总谱·各地历代谱序卷》。
二、指导思想
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三、基本原则
本卷编纂的基本原则是:谱以最早为断,祖以知者为断;不敢强其所不知,不敢略其所已知。
四、编纂目的
为子孙后代进行族谱研究保留完整的历史资料。
五、编纂内容
各地历代修谱序、引,以及有关源流世系的源流考、名人纪略、墓志铭碑记、祠堂神主、宗祠记、附记文、总论、祝文等。
六、资料来源
1、各地图书馆珍藏的老谱中复印件的资料。
2、各地分谱编委会提供的老谱原件或老谱复印件。(老谱序翻印件不作依据)。
3、各地宗亲提供的老谱原件或复印件。
七、编纂方法
1、以各地或各支系族谱中落款最早的谱序为主,辅予其后历代谱序,并加以点评。
2、以各地现存最早的老谱中所收录的谱序为准,参之予其后历代族谱中所收录的谱序。
3、按“始祖”分类。即以各地或各支系落款最早的谱序所认定的“始祖”分类,而不以其传说远祖分类。
4、按时间顺序编纂。即各地或者各支系“始祖”后裔中第一个写谱序的先贤所写的谱序置以最前,将其后历代先贤写的谱序依次置于后。各个祖系之间的编纂顺序,以该“始祖”后裔中第一个写谱序的先贤在落款中所署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编纂,无时间落款的,以谱序作者生活的年代来确定其时间先后,作者生活年代不明的谱序,一般不予收录;冒名谱序原则上不予收录。
5、对于各地族谱中所收录的内容各异或略异,但署名相同的谱序,以现存最早的老谱中所收录的谱序置于最前的方法编纂。
6、对于各地或各支系历代族谱中所收录的谱序,以及署名为同一位先贤所写,但内容各异或者略异的谱序,无论其真伪、对错与否,均不作一字的修改、更正或删除,全部收录,以保留历史原貌。对于其中的疑问和错误,仅加注提示,以启发读者进行比较研究。
7、对本卷收录的历代谱序,全部说明其来源。以便研谱者加以考证。
8、先到先编,分册出版。即对各地或各支系已经报送到本编委会的谱序,优先整理编纂出版,对目前尚未报送到编委会的谱序,今后收集上来后再行编纂。
八、体例、凡例
本卷的编纂体例和凡例,依据《中华丘氏大宗谱·编纂总方案》和本方案另行制定。
九、时间安排
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各地各支系谱序的收集和整理工作;2008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地各支系主要谱序的加注提示;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卷第一册的出版工作。
《中华丘氏大宗谱》编纂委员会
200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