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教育贤

邱家村文化教育发展基金委员会章程

字号+ 作者:宣章县笆篱乡邱家村文 2009-07-05 20:46

崇德重教,兴教育贤,是我村先辈历来的光荣传统,也是中华丘(邱)氏宗亲联谊总会制定的培养我邱氏人才的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为了加速我村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多、快、好的培养我村高素质人才,为国、为村的繁荣富强作出贡献。
在村支两委的领导及各企业单位和全体村民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筹集经费,成立邱家村文化教育发展基金委员会(简称文化教育基金会),并制定此章程。
一、“基金会”组织机构
为有效筹集、管理、使用教育基金,充分发挥基金兴教育贤的功能,更多、更快、更好的培养出我村高素质人才,特设立“文化教育基金理事会”。理事会由荣誉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组成。理事会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财务组人员若干名组成,负责处理具体事务和管理基金。
二、基金筹集
l、开展形式多样的募捐活动。宣传发动有关单位,本村企业、个体老板、在外工作人员及邱氏宗亲奉献爱心,捐资助学。凡捐款100元以上者成为当年基金会成员,并用《光荣榜》公示,载入兴教育贤《功德簿》;一次或累计捐款500元以上者可为永久会员,并聘为理事和授予《兴教育贤荣誉证书》;一次或累计捐款1000元以上者,可聘为荣誉理事长,并授予《兴教育贤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和奖状;一次或累计捐款2000元以上的单位或企业,其一把手可聘为荣誉理事长,并授予《兴教育贤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和奖状,授予其单位或企业《兴教育贤模范单位》奖状。
2、争取村支两委每年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
三、奖助办法
L、凡本村正式考入清华、北大的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考取研究生的奖励3000元;考入一等大学的奖励2000元;二等大学奖励1000元:专科奖励500元。
2、凡本村初中毕业被保送到县一中读高中的奖400元。
3、凡本村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就读的学生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的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现金或物资奖励。
4、凡在校就读的本村学子,参加学科或体育等各种竞赛,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300元、250元、200元、150元、100元;100元、80元、60元的现金奖励。
5、凡在我村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的员工,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200元。
6、凡本村升入高中或考入大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面临失学的学生,可向本基金会提出申请资助。
四、附则
l、享受奖励的学子其监护人必须是“基金会"的会员(属困难资助对象不受此限)。
2、各种奖项,均凭当时的录取通知书、奖状、证书等有效证件领取奖金、奖品。
3、以上所定的奖励金额可根据基金筹集情况适当调整。
                                      2009年元月制定            
            宣章县笆篱乡邱家村文化教育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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