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实干 争创佳绩
广东海丰分会成立三周年庆典暨换届选举大会
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
一、一致通过了如下六项决议:
(一) 一致通过国均会长所作的《广东海丰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计划(草案)报告》;
(二) 一致通过义明副会长所作的《广东海丰分会章程(草案)报告》;
(三) 一致通过柏林常务副会长所作的《广东海丰分会财经预算(草案)报告》;
(四) 一致通过立明副会长所作的《财经管理制度(草案)报告》;
(五) 一致通过义益常务副会长所作的《广东海丰分会第二届理事人员守则(草案)报告》;
(六)一致通过容清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关于集资捐款编修《中华丘氏大宗谱·广东海丰分谱》的11条建议,并审议增补了2条规定,共形成了13条捐资决议:
1、每人每次的捐资数额,可以累计计算。
2、凡捐资300元以上者(含3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
3、凡捐资500元以上者(含5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并赠送海丰分谱一册。
4、凡捐资1000元以上者(含10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加登一寸玉照,并赠送海丰分谱一套。
5、凡捐资2000元以上者(含20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加登二寸夫妇合照,并赠送海丰分谱一套。
6、凡捐资4000元以上者(含40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加登四寸全家福,并赠送海丰分谱一套。
7、凡捐资6000元以上者(含60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加登六寸全家福,并赠送海丰分谱一套。
8、凡捐资10000元以上者(含100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加登半页全家合照,聘任为海丰分谱编委会荣誉副主编,并赠送海丰分谱一套。
9、凡捐资20000元以上者(含200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加登半页全家合照及传略,聘任为海丰分谱编委会荣誉主编,并赠送海丰分谱一套。
10、凡捐资30000元以上者(含300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加登一页版面自选照片和传略,聘任为海丰分会永远名誉副会长,并赠送海丰分谱一套。
11、凡捐资50000元以上者(含50000元),在分谱中刊登芳名,加登一页版面自选照片和传略,聘任为海丰分会永远名誉会长,并赠送海丰分谱一套。
12、祖墓照片,原则上准予免费将本县各村的开基始祖墓或几个支派共同祖墓刊入。
13、除上述本县各村的开基祖墓照片免费刊入以外,其余的祖墓照片需刊登的,必须经过分谱编委会审议研究后而定,但准登四寸照片的,应收取4000元,六寸照片的,应收取6000元。
二、选举产生了海丰分会族谱编委会机构:国均会长为名誉主编;容清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为主编;义珍副会长、瑞贤理事为副主编;木华、仁杰、邱扬等宗亲为编委会成员。
三、会议一致表示:
广东海丰分会一定要坚决执行以上六项决议,并与家儒总会长为首的中华丘(邱)氏宗亲联谊总会高度保持一致,紧密团结,为实现“三大任务”而共同努力奋斗!
组团前往广东陆河县联谊祭祖
(原载《中华丘氏》简报第43期第2版)